恶仆欺主,自然是令人格外气愤的事情。
贾庆还有物证——他拿来祖上的卖身契呈给柳明府!
卖身契的名单上面,清清楚楚有郑德和他的老爹,也就是世代都是贾家的家仆!
证据确凿啊!
郑德连呼冤枉,却也是百口莫辩!
这时候,陈成便站出来怂恿郑德,让他分一半钱给原来的“主人”,他可以帮忙跟明府大人求情,再求原来的主人原谅,然后无罪释放!
看吧,谁说过去看的公案小说没有用?
这不就用上了吗?
如果郑德愿意分钱,贾庆不愿,非得告他,那就说明郑德“恶仆欺主”,卷跑了主人的钱财;
如果贾庆愿意分钱私了,而郑德不愿意分钱,便是贾庆诬告,郑德无辜!
嘻嘻,我真是个小天才呀!
就在小陈陶醉于自己“学以致用”的明智中时,岳父大人满脸黑线地看着他:“哪需要这么麻烦?这个案子看上去是证据确凿,实际上是漏洞百出啊!”
小陈不解。
岳父大人将卖身契交给小陈,小陈仔细看了一会儿,自己也无语了……
这份“卖身契”上签署的时间是睿宗第一次当皇帝的垂拱二年,给郑德父子的描述是“武源”人——
是的,以前临溪叫“武源”。
可是本县以前属于武康,到了武则天称帝的天授二年才改为武源。
卖身契是垂拱年间签订的,应该称是武康县人,怎么能说是武源县人呢?
小陈:“……”你这破县的名字也太复杂了吧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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